钦州市危房质量评估安全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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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国内外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了、完善的试验环境与工具。公司力求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委托方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测试数据、的测试报告和高品质的服务质量。 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评定时,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 对墙、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当其实测值大于标准规定所列的限值时,若该位移与整个结构有关,取与上部承重结构相同的级别作为该墙、柱的水平位移等级;若该位移是孤立事件,则应在承载能力验算中考虑此附加位移的影响。若验算结构不低于bu级,仍定为bu级;若验算结果低于bu级,根据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② 对偏差或其他使用原因造成的柱(不包括带壁柱)的弯曲,当矢高实测值大于柱的自由长度的1/500时,应在其承载能力验算中计入附加弯矩的影响,按照本节1)所述的原则评级。
③ 对拱或壳体结构构件,出现下列位移或变形,可根据其实测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a) 拱脚或壳的边梁出现水平位移;
(b) 拱轴线或筒拱、扁壳的曲面发生变形。 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评定时,应分别检查受力裂缝和非受力裂缝。
对于受力裂缝,出现些下列情况时,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为cu级或du级:
(a)桁架、主梁支座下的墙、柱端部或中部出现沿块材断裂(贯通)的竖向裂缝。
(b)空旷房屋承重外墙的变截面处,出现水平裂缝或斜向裂缝。
(c)砌体过梁的跨中或支座出现裂缝;或虽然未发现肉眼可见裂痕,但其跨度范围内有集中荷载。
(d)筒拱、双曲筒拱、扁壳等的拱面、壳面出现沿拱顶母线或对角线的裂缝。
(e)拱、壳支座附近或支承的墙体上出现沿块材断裂裂缝。
(f)其它明显的受压、受弯或受剪裂缝。
当砌体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种情况的非受力裂缝时,也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根据实际严重程度评为cu级或du级:
(a)纵横墙连接处出现通长的竖向裂缝。
(b)墙身裂缝严重,且大裂缝宽度已大于5mm。
(c)柱已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裂缝,或有断裂、错位迹象。
(d)其它显着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
危险性鉴定评级如下:
1.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房屋周边无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上部结构未出现因不均匀沉降导致的砌体开裂等特征、房屋整体未出现明显位移。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地基危险性等级评定为非危险状态。 2.第二阶段(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
①基础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建筑物周边地面发现明显沉陷。因基础老化导致上部结构出现明显倾斜、位移、裂缝。基础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②上部承重结构 (1)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7.50‰,依据((JGJ 125-2016)第5.3.3.6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2)部分承重墙产生裂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依据(JGJ 125-2016)第5.3.3.2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3部分承重墙表面风化、剥落、砂浆风化。依据(JGJ 125-2016)第5.3.3.3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较多危险点,显着影响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构成整体危险,其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③房屋危险性综合评级 根据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的危险性鉴定等级,本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综合评定为D级,其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