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厂房竣工验收安全检测单位办理标准
| 更新时间 2024-11-16 12:00:00 价格 2元 / 平方米 联系手机 13926589609 联系人 韦经理 立即询价 |
1.(工业厂房)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验收
以单位工程或某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交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较大型的、群体式的、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设工程领域利用外资或合作搞建设的会越来越多,采用惯例的做法也会日益增多。
1、 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2、 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 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的鉴定等。
检测鉴定内容:
1、 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
2、 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3、 房屋完损等评定;
2、在施工期间由房屋检测单位按照房屋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门跟踪监测,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变化及时进行监测频率调整,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测数据。
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木梁、木柱普遍有不同程度的腐朽,个别木质构件剔除外部木材后发现内部腐朽严重,颜色呈深褐色,木材易被捻成粉末,均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4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
3.1围护结构构件——墙体、门窗等外观现状基本完好,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砖混结构与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相比整体性差。在砖砌体构件破坏时, 不具有内力可重分布性,一片墙的破坏、一根砖柱的破坏就可以引起大面积倒塌,甚至全部房屋倒塌。所以,对砖混结构危险性分析很重要。砖混结构构件有承重受力构件承重墙、柱、屋架、基础等和构造构件圈梁、构造柱、隔墙等,其自身强度和外荷载是结构变形的决定因素。首先看砖混结构构件危险因素的内因材料强度、砌筑质量、边界条件、损伤强度、墙体构件形状。外因竖向集中力、偏心力形成的弯矩及梁端约束弯矩、竖向均布荷载、水平推力、风及地震荷载、平面内应力及温度应力、偶然荷载。再看墙体构件的倒塌的破坏形式承重砌体构件受外力作用产生平面内变形不均匀沉降、温度变形等和平面外变形墙体倾斜。竖向荷载过大或高宽比过大,导致墙体失稳崩塌, 称做一类倒塌。墙体弯矩过大, 导致墙体侧向倒塌,称二类倒塌。与一类崩塌有关的因素可归纳为竖向力和砌体质量状况两大因素。竖向力增大加层不当、堆载过大、积灰积雪荷载。砌体的质量状况不良年久失修、砖和砂风化老化、砌筑质量差导致强度降低、有效截面削弱,如挖洞、墙体开裂、高宽比加大而失稳、局部承压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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