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专业单位
厂房质量综合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厂房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图等图纸、图表和图像资料档案。
3、抽样检测厂房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4、检测厂房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好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厂房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在荷载、使用情况和厂房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厂房现在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厂房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厂房现在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8、检查厂房设备的运行状况。
保护建筑的综合检测应增加保护部位完损状况的重点检测。
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必须按规定上报上海市厂房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三、厂房安全检测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厂房安全检测是通过检查厂房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厂房安危的过程。
厂房安全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危险迹象的厂房。
湛江市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鉴定机构_广东专业检测鉴定中心
四、厂房安全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厂房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厂房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厂房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厂房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厂房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厂房损坏的原因。
7、综合判断厂房结构损坏状况,确定厂房危险程度。
厂房安全检测应按《危险厂房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