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墙砖房的砖砌体和混凝土结构部分除应分别满足多层砖房和多层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有关构造措施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1 上部砖混层构造柱和圈梁的设置及其构造
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砖房的上部砖混层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当采用装配式楼盖时,各层均应设置必要的圈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 构造柱和圈梁的设置部位:砖混过渡层各横墙(轴线)与内、外纵墙(轴线)交接处及门窗洞口处均应设置构造柱,且每轴线均设置圈梁;其它砖混层应根据房屋的总层数按抗震规范中多层砖房的规定设置。2.1.2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宜采用300 mm×300mm,且不应小于240 mm× 240 mm;圈梁的截面尺寸宜采用240 mm ×300 mm,且不应小于240mm× 240mm。2.1.3 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φ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柱上、下端500mm范围内为100mm),箍筋直径应≥8;圈梁的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φ10,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2.1.4 构造柱应与每层圈梁连接,或与现浇板可靠拉结。2.1.5 砖混过渡层构造柱纵筋在相邻框剪层柱(粱)内锚固长度:单元四角处≥40 d,其余部位≥35 d,或在柱(梁)内留出短筋与过渡层构造柱纵筋搭接,搭接长度≥1.2倍锚固长度。当构造柱与框架梁连接时,粱的相应部位应采用间距100mm、直径≥8的箍筋加强。2.1.6 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先砌墙,后浇柱,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钢筋伸人墙内不宜小于1 m。2.1.7 砖混过渡层的外纵墙窗台以下应每隔500mm设置通长的2φ6钢筋,并在窗台标高处设置600mm、厚240mm宽的配筋砂浆(或混凝土)带,砂浆强度等级应≥M7.5(混凝土强度等级应≥C20),钢筋宜采用2φ10,且应锚入两侧的构造柱内;另外,过渡层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2.1.8 上部的承重墙和厚度不小于240mm的自承重墙,其中心线宜与底部的框架梁、抗震墙的轴线相重合;构造柱宜与框架柱上下贯通。
2.1.9 为了改善房屋的整体抗震性能,应尽量减轻上部结构的重量,如采用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抗震结构体系体型是抗震设计中应考虑的*关键问题,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地基、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结构体系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以及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宜设多道抗震防线;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抗震结构设计在选择建筑结构的方案和采取抗震措施时,首先要考虑地震动的性质及其对建筑的影响,应注意地震的不确定性及其一定的规律性。
结构体系应具有多道抗震防线,可避免因部分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的承载能力。抗震防线应注重对道防线的选择:应优先选用不承受重力荷载的构件,如框架填充墙、柱间支撑或轴压比不太大的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等构件;不宜用轴压比很大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作为道防线。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需要办理学校幼儿园各种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房屋安全性鉴定适用于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
检测项目: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确定房屋完损等级。 适用范围: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
检测内容:主要检测参数有: 现场检测: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
本次抗震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个单体建筑、结构平面布置、里面布置及结构主要构件尺寸进行复核。
2、对各单体房屋外观完损情况进行检查。
3、分别采用回弹法、灌入法对单体墙体砌筑转、砂浆强度进行测试
4、采用回弹法对单体框架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测试。
5、对各单体相对高差及整体倾斜进行测量。
6、根据竣工图纸,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对各单体结构及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
7、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承载力验算分析结果,提出抗震鉴定结论。
8、根据房屋抗震鉴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