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危房等级评估安全检测办理中心#今日热点
一、危房概念:危房,即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三、危房鉴定等级划分: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房屋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a级:无危险点b级:有危险点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
房屋检测综合评定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存在哪些问题:
1 不检测
检测数据结果是出据鉴定报告的一个重要依据,而有些技术人员在做鉴定工作时却不进行实体检测,而是根据设计
图纸、施工内业资料等确定结构构件的强度,对建筑物进行结构验算、鉴定。设计图纸、内业都是鉴定工作所需要的资料,但是不能盲目相信这些资料,实际施工质量不可能与图纸完全相同,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偏差;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物还存在着老化的问题,一般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为五十年,在使用了二三十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各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可能会有所下降。因此,不进行检测而对建筑物下鉴定结论,是盲目的,也是很危险的。更有甚者,有的检测人员不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这样做有时是为了承揽到检测任务,屈从于委托方的不合埋要求,有时就是缺乏职业道德,欺瞒委托方。
2 少检测
少检测也是一个经常发生的现象,一般需要鉴定的建筑物都是处于使用状态,检测过程一定会带来使用上的不便,
有的技术人员就减少检测的数量。根据我们的实际工程检测经验,即使是同一栋建筑、同一楼层中,同一种构件强度有的差别也会很大,甚至同一构件的不同部位的结构强度都会有很大的差别。少检测,就会发生漏检,结构构件的强度评定就不准确。在这种情况下,少检测会给鉴定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也给建筑物留下了安全隐患。
3 无资质检测鉴定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属于专项检测,在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对于能够进行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的人员及检测单位的资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某些单位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在承揽建筑工程的鉴定任务后,自行对结构实体进行检测,他们出据的检测数据其实是无法律效力的,依据这种检测数据出据的鉴定报告也一样缺乏法律效力。这种行为一是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二是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做为建筑行业的一部分,有其自身的理论依据和实际上的操作规程,没受过专业检测培训的人员检测,往往是有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而由于检测结果的偏差,就极易下出错误的鉴定结论。相对于检测单位,鉴定单位的资质管理则更为混乱,现在建设管理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鉴定资质管理办法,对于能够从事鉴定工作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技术人员、设备等均未做规定,导致目前很多单位都在从事鉴定工作,其中有设计部门、教学单位、建筑科研单位、还有一些民营性质的咨询中介单位,有些单位有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准许其进行鉴定工作的批文,有些单位在营业执照上有鉴定业务,但并无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而有些单位既无营业执照,更没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