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户外广告牌安全检测单位有哪些*新闻热点
各类广告牌安全检测规定:
(一)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设置、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标志,应统一规划,严格标准,符合城市容貌要求;
(三)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志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标志,必须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
(五)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制作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六)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不得影响视线、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七)沿街门头招牌标志,提倡一店一匾,实行统一规格、统一标准,保证整体协调。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八)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张挂招牌。
户外广告牌设施等。
三、检查内容
(1)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一是日常安全自检制度。对所属户外广告的安全终生负责,指定专人,明确检查职责,安排检查周期,结合日常工作,适时进行现场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 并将每次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自检记录。二是建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制度。按照户外广告设施牌面大小,受风强弱,其设计、制作和安装等的技术规范和质 量标准,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特别是在预报有强风等天气之前即之后,进行专项安全检测,做到万无一失。三是建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档案。凡经批准已设置的单板面积大于或等于10㎡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根据户外广告使用年限、所处地段、位置、设施的抗风能力、制作设计单位、设计图样等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档案,以备检查。
(2)检查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生产、经营状况及防风防灾性能,排查安全隐患的结果如下:
1.广告牌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可靠,牢固安全。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强度等同。设置广告牌不损坏附着建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广告结构件已进行防锈处理。
2.广告设施结构维护,发现有生锈、油漆脱落、等现象进行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
3.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的检查,没有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
4.对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对出现的损坏,进行了修复。
5.广告牌结构定期检测,以保证在设置年限内的安全使用,广告牌结构竣工验收满两年后,应每年检测一次。
6. 广告牌结构安全检测包括钢架的生锈情况、支撑受力点的牢固性、附着建筑物无拉裂和破损情况。
7. 广告版面与钢架连接牢固,灯架灯具连接牢固,灯具的防水结构正常。
广告牌安全的相关规定:
(一)对广告经营单位的检查。1.督促、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自检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人。2.广告经营单位每半年(6月末和12月末)对所经营的广告牌全面细致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报告递交我公司。3.针对建设、使用5年以上的广告牌,广告经营单位每两年必须向本公司递交一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4.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每两年对广告牌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刷漆)。
(二)对广告牌的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见六.安全检查分类及检查项目。
检查记录与告知
(一)认真填写《日常巡检记录表》或《专项检查记录表》。
(二)对不符合日常巡检要求的广告牌,给予电话告知。
(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广告牌,或电话告知后未采取处理措施的广告经营单位,必须下达《高速公路路牌广告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