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危房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危房结构隐患排查检测鉴定中心
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
1、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工程缺乏必要的设计,结构不合理。
(2)房屋安全鉴定施工中使用劣质建材、偷工减料、施工工艺粗糙等。
2、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
(2)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3)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
(4)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3、周围环境影响
(1)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
(2)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
(3)房屋安全鉴定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5)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
(1)“现场检测”是鉴定危险房屋程序中首要的也是重要的因素。如果您在收到危险房屋鉴定报告之前都未曾目睹鉴定人员查勘,那么凭空作出的危险房屋鉴定报告肯定是不合法的。然而,这样凭空作出的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在实践中却屡见不鲜,被征收人在收到这样的鉴定报告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及时;(2)“综合评定”是影响危险房屋鉴定结果的重要因素,是否综合评定影响到危险等级的认定。实践中,在征收过程中收到的危险房屋鉴定结论多为“整体拆除”,然而这些房屋中有许多是可以通过修缮达到正常居住使用条件的,却因为未“综合评定”等原因被直接认定为“应当整体拆除”,这是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表现。
1.排查范围及内容。排查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每每栋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内容主要是对照现行抗震设防烈度标准排查安全隐患。在排查过程中要突出以下重点: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校舍安全;学校选址隐患、周边自然环境隐患及公共场所的建筑隐患;少数仍在使用的非D级危房;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
2.排查方式及要求。此次排查采取逐级检查与学校自查、查阅建筑档案与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分二个阶段进行。
阶段:各地各校进行拉网式自查,教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班对学校自查进行指导,并于8月上旬将自查报告和“学校校舍抗震排查统计表”上报市教育局。
二阶段:根据各地各校的自查情况,8月中旬,市教育局将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校的校舍排险自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建立校舍抗震安全情况档案,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排查,各地各校要建立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情况档案,要对校内建筑物、构筑物逐项、逐栋建立完整的排查档案,并将此次排查结论、抗震设防烈度记入校舍建筑档案。排查过程中,各地各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校舍全部达到现行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抗震加固方案,及时改造加固;要对在建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复核,对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坚决停工整改;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