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屋房结构加装电梯安全检测有资质单位出具有效报告
位于胜利路359号的老楼加装电梯。 23日,烟台市特检院顺利完成位于芝罘区胜利路359号预备役老干部楼内两个单元的两部独立承重电梯的检验工作。这是烟台市paimingqian列通过检验并即将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试点工程。记者了解到,我市今年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为老旧住宅加挂电梯开辟“绿色通道”,加装电梯费用可使用住
位于胜利路359号的老楼加装电梯。
23日,烟台市特检院顺利完成位于芝罘区胜利路359号预备役老干部楼内两个单元的两部独立承重电梯的检验工作。这是烟台市paimingqian列通过检验并即将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试点工程。记者了解到,我市今年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为老旧住宅加挂电梯开辟“绿色通道”,加装电梯费用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首部老楼电梯充分保证楼道通风采光
记者从烟台市特检院了解到,加装电梯的旧楼居民年龄段普遍偏大,高楼层用户日常上下楼很不方便,居民对加装电梯的呼声很强烈,经过多方沟通、有效申请,最终成为烟台市旧房加装电梯项目paimingqian列个试点。
电梯安装之前,烟台市特检院对电梯安装公司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期间,相关人员在现场反复研究和考察,及时听取居民的建议,使最后的安装充分保证了楼道的通风和采光,加之电梯安装公司的严谨设计和高效管理,两台电梯最终得以顺利安装。
在现场监督检验过程中,电梯检验师张良主任和郝兆波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包括对电梯安全部件的现场试验,基础结构和部件的测量计算等。经过一上午繁琐的检验工作,两台电梯符合相关检验要求,顺利通过验收。
“此次旧房加装电梯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居民日常生活便利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特检院电梯检验中心主任张良表示,未来,这将给烟台市其他老旧住宅加挂电梯提供借鉴模板,并起到显著的示范效应。
老旧住宅加挂电梯可获省级试点补助基金
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0万,占总人口的24.5%,比全省高近4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突破18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提升到27%左右。其中年老体弱、身患疾病者不在少数,上下楼出行困难影响生活质量,爬楼更成为日常生活中无法回避的难题。同时,老旧楼道狭窄,所居住的老年人一旦发病需要急救,医护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困难重重,往往延误了急救时机。
早在2015年,就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调研发现,全市老旧小区住宅楼多为五六层,其中上世纪90年代建造和临街住宅楼的一层,多是商用门面房或储藏室,住户的楼层一般是从2楼或是2楼半起始。这样,原有的6层住宅楼实际为7层或以上。而我市大部分老年人都居住在市中心区的老旧小区。其中,老龄居民相对集中的华茂小区、民生小区、南操场等很多老旧小区,多是老烟台“坐地户”,其中不少老人都是低保户,收入微薄,没有条件投钱挂电梯;此外,电梯安装时还涉及到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线路改造。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3月,市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质监局等联合下发《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正式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明确规定加装电梯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同时规定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较大限度减少建设成本;加装电梯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审批手续;加装电梯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政策性申请材料由5项简化为3项,同时规定技术性资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大幅度提高加装电梯项目的可操作性。计划先选择1-2处开展试点。《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今年4月,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提出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个市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完善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并首次安排加装电梯试点补助资金4000万元下达各市。为鼓励试点市率先示范,省级财政按照每加装1台电梯给予25万元的标准,对省内试点市进行补助,共下达加装电梯计划160台。试点市可统筹安排资金,按加装电梯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鼓励试点市超额完成任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全体业主同意
《办法》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栋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改造居住建筑范围内的全体业主为加装电梯申请人,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申请人可以授权委托业主代表负责承办加装电梯项目具体工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听取拟加装电梯改造居住建筑范围内全体业主意见,由全体业主协商一致,共同签定同意改造书面意见。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取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当未列入拆迁改造范围,拟加装电梯住宅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应当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在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须签订的书面协议方面,《办法》也做了明确界定:业主须签订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筹集及施工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方案、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分担方案。
加装电梯费用由业主承担,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谁掏钱?谁维护?这无疑是不少老旧住宅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
同时,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须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经原建筑设计单位同意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设计方案应在现场公示,全体业主签署同意意见,若加装电梯影响其他业主,还需要取得该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
此外,加装电梯时如住宅已预留了电梯井的,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预留电梯井的,申请业主应到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问题进行审查后,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办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监理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筑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报检手续。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办理施工告知并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在加装电梯的后续维护方面,申请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申请人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提出补偿等要求,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业主认为加装电梯的有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