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单位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步骤及工作要点 一般来说,鉴定检测程序主要包括:
(1)接受委托;
(2)现场初始调查;
(3)制订鉴定检测方案;
(4)现场详细鉴定检测;
(5)综合分析,评定等级;
(6)编制鉴定检测报告。
接受委托与受理 接受委托书,明确鉴定检测委托事项、鉴定检测范围及要求,了解拟鉴定检测房屋情况,并确认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情况,具体内容要视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决定受理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⒈鉴定程序
⑴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立面布置、裂损、结构侧向位移、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对上部结构钢筋砼构件进行截面尺寸、砼强度、钢筋分布等项目检测。
⑶根据检测数据以及现状调查、勘测结果,结合必要的结构分析,按相关标准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及抗震性能评估,并提出处理建议。
⒉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分级标准
根据现行标准《民用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的相关规定,民用安全性鉴定按单个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分为四个等级,其中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及相应的处理要求如下:
Asu—安全性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极少数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
Bsu—安全性略低于鉴定标准的要求,尚不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Csu—安全性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Dsu—安全性严重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
a) 对使用者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形成详细文件,并确认软件的适用性;
——相关硬件或软件的定期再确认;
——相关硬件或软件改变后的再确认;
——需要时,对软件升级。
b) 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的处理;
c) 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护检验检测数据完整性所必需的环境和运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