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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钢结构厂房荷载安全检测报告

 厂房承重检测鉴定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产力的转变,江浙沪这三个地区的工厂非常的集中,并且有很多工厂都已经投入使用很多年了,单位厂房都需要添置设备和货物,更有可能原来楼层中因为局部设备堆放区域以及现有设备振动情况对目前楼板已经造成了损坏,为了解当前楼板的承载力及确保后续使用安全,必须要进行厂房楼板承载力的专项检测。

  楼板承载力专项检测都需要检测哪些内容呢?检测单位的检测依据是什么,是否真的能确保工厂的正常安全生产工作呢?

  下面就由房屋检测鉴定平台告诉您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房楼板承载力专项检测相关知识。

  一、检测内容

  (1)房屋建筑、改扩建和使用情况等历史资料;

  (2)房屋建筑结构尺寸复核;

  (3)房屋主要受力构件材料强度检测;

  (4)检测房屋的主要结构件的完损状况,如开裂、变形、破损等的分布范围;

  (5)依据现场检测情况建模分析,承载力验算;

  (6)楼板振动测试;

  (7)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结构加固的建议。 

钢结构工程的连接检测工作是工程检测当中的一个重点对象,它直接反映工程的质量好坏。连接板的检查包括:

  (1)检测连接板尺寸(尤其是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2)用直尺作为靠尺检查其平整度;

  (3)测量因螺栓孔等造成的实际尺寸的减小;

  (4)检测有无裂缝、局部缺损等损伤。对于螺栓连接,可用目测、锤敲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并用扭力扳手(当扳手达到一定的力矩时,带有声、光指示的扳手)对螺栓的紧固性进行复查,尤其对高强螺栓的连结更应仔细检查。此外,对螺栓的直径、个数、排列方式也要一一检查。焊接连接目前应用广,出事故也较多,应检查其缺陷。焊缝的缺陷种类不少,钢结构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施工方案有裂纹、气孔、夹渣、未熔透、虚焊、咬边、弧坑,等等。检查焊缝缺陷时,可用超声探伤仪或射线探测仪检测。 小荷载检测利用专用卡具和拉力试验机进试验而后对照标准;预拉力检测利用轴力计和扭矩扳手进行检测,结果要符合GB50205-2001附录B 表B.0.2;扭矩检测利用扭矩扳手检测,结果与施工值相差在10% 以内为合格;扭矩系数利用轴力计检测,测出预拉力P 和施拧扭矩T,经过公式 K=T/P*d 计算得出扭矩系数,结果要GB50205-2001附录B 表B.0.4;抗滑移系数检测,要求先制试件(与钢结构同批同样处理,生产厂家做),测出预拉力P,将贴有压力传感仪或电阻应变仪的螺栓穿入试件,在拉力试验机上测出滑移荷载 Nv,通过公式μ=Nv/2P,结果要符合设计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还可以测其硬度。(GB3098.1-2000)。


  为保证工厂厂房的正常运作及安全生产,许多外企要求厂家提供房屋质量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文件。我公司专门成立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小组,面向社会开展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工作。凭着公司自身的技术实力,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承接此类性质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验收工作,并成功通过美国、德国、日本、法国及香港、台湾地区公司的审核。

  厂房结构安全检测鉴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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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复核房屋建筑布置、结构布置,复核构件尺寸、结构构造;

  2.对鉴定范围内结构构件的完损进行检查和检测;

  3.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

  4.对房屋的沉降和倾斜量进行测试;

  5.对房屋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进行内力分析和验算;

  6.根据检测和验算结果,推定允许荷载情况;

  7.提出检测鉴定结论;

  8.提出建议加固处理措施。

  公司拥有CMA、CNAS认证资质,承接全国业务,检测报告认可,房屋检测,房屋鉴定,厂房鉴定,危房鉴定,钢结构检测,房屋质量检测,房屋安全检测,房屋抗震鉴定,基坑周边房屋检测,房屋灾后检测,厂房检测监测,房屋改造加固及设计,房屋厂房办理产证检测,新建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等资质的大型国有企业,提供科研、设计、施工全过程系统服务的工程技术服务商。

  危房改造形式: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态划分D级和C级。D级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C级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其中,拆除重建应坚持“一户一宅,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可采取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设、盘或置换等方式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由地方统一新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房屋承重检测鉴定——房屋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级别,

  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确定评定单元的综合评级:

  一、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与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二、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三、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国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评定单元

  的评定等级;

  四、综合评定中宜结合评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使用状态等综合判定,可对上述评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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