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的定义及分类 定义: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1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木梁、木柱普遍有不同程度的腐朽,个别木质构件剔除外部木材后发现内部腐朽严重,颜色呈深褐色,木材易被捻成粉末,均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4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
3.1围护结构构件——墙体、门窗等外观现状基本完好,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房屋危险性鉴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的相关条款和5.3节的规定,综合评定秦屿中心小学文昌阁为D级房屋,即承重结构承重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装饰装修施工中常见的荷载变动主要有:
(1)在楼面上加铺任何材料→对楼板增加了面荷载
(2)在室内增加隔墙、封闭阳台→增加线荷载
(3)在室内增加装饰性柱子→对结构增加了集中荷载
1)建筑物进行大修前的检查;
对重要建筑物2)定期检查;
3)查明该建筑物的用途或用途条件的改变;
4)该建筑物的鉴定超过继续使用的设计基础;
5)为制订建筑群以及维修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只针对安全性评估进行:
1)危房鉴定及各种风险应急能力鉴定;
2)厂房改造前安全检查;
3)临时设备需要延长检查期;
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检测
此类型鉴定重点是复核验算,故检测材料强度等级是检测的重点,其强度为以后的复核验算提供了真实的参考依据。混凝土抗压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等应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中关于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检测,给出推定区间,而在即将颁布的《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里规定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可以给出推定值。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也可根据《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给出推定等级。目前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一般为2.5MPa、5MPa、7.5MPa 、10MPa 、15MPa 、20MPa 不等,但年代相对久远的房屋砌筑砂浆等级还分为0.4MPa和1MPa,所以在选取仪器时应根据检测方法而有针对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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